大量园林苗木栽培实践和科学研究证明,园林绿化建设中苗木的选择首先应满足栽培目的,所选择的苗木应能够适应栽植地的立地、气候等条件,然后考虑苗木主要功能的发挥,******, 应主要选择成本低、繁殖和移栽容易的苗木种类。
园林苗木的选择,一方面要考虑苗木的生态学特性,另一方面要使栽培苗木树种******限度地满 足生态与景观效益的需要。前者是苗木的适地选择,后者则是苗木的功能选择。这两个方 面紧密结合,体现了“生物与效益兼顾”。如果苗木树种的功能效益较好,而栽植的立地条件不适合, 结果往往是事倍功半,也不能达到造景的要求。因此,对苗木树种功能效益的要求是 目的,而适地适树则是达到此目的手段或前提,在前提具备的条件下,才能取得预想的效果。
适地适树是指使栽植苗木的特性,主要是生态学特性与栽植地的立地条件相适应,达到在当前技术、经济条件下的较高水平,以充分发挥所选苗木树种在相应立地条件上的******生长潜力 、 生态效益及景观价值。在现代苗木景观营造工作中,不仅要求栽植立地条件与所选苗木树种相适应,而且要求栽植立地条件与特定苗木树种的一定类型或品种相适应。但在园林苗木栽培 中,“树” 与“地”的统一是相对的,苗木与环境之间是相互影响、相互制约的关系,如光照、水分、温度、土 壤等在时间、空间上的变化与苗木生长发育过程中的变化均是一种动态的平 衡。因此,适地适树是相对的,园林工作者要做的便是使“树”与“地”之间的基本矛盾在苗木栽培的主要过 程中相互协调以便产生较好的生物学和生态学效应。另外,当“树”与“地” 之间发生较大矛盾时,适时采取适当的措施,调整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,使苗木的生长发育沿着稳定的方向发展。
虽然适地适树是相对的,但衡量适地适树的程度应该有一个客观标准。在园林苗木栽培中,“树”的含义是指苗木树种、类型或品种的生物学、生态学及景观效果方面的特性;而“地” 的含义 则是指栽植立地的气候、土壤、水分、生物及污染状况等。因此,衡量适地适树的标准有两种:一是生物学标准,即在栽植后能够成活,正常生长发育和开花结果,对栽植地段不良 环境因子 有较强的抗性,具有相对的稳定性;二是功能标准,包括生态效益、景观效果和经济效益等栽培目的和要求得到较大程度的满足。另外,值得注意的是,适地适树的功能标准只有 在苗木正常生长发育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。因此,两种标准相辅相成,不可偏废。